牡丹江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与标准一直在调整,目前市本级领取金额为800元,所属县(市)领取金额为546元。至于领取标准,最高可领取24个月保险金。

  领取金额
  2015年起,牡丹江市本级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30元提高到800元,月增加270元;牡丹江市所属县(市)由420元提高到546元,月增加126元。

  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