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失业保险由单位代为缴纳,一般企业和职工需要按照“1.5%、0.5%”的比例缴费。

  缴费比例
  2015年3月1日起,牡丹江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调整为1.5%,个人缴费费率由本人工资的1%调整至0.5%,整体缴费比例由3%下调至2%,下降了一个百分点。

  缴费方式
  单位缴交:由单位负责代缴失业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