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出境游保险有很多,包括阳光境外旅行保险计划基础款、阳光境外旅行保险计划经济款等。

  阳光境外旅行保险计划基础款
  该产品适合30天-80周岁人士投保,保险对象是出境旅游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包括港、澳、台)的旅行者,保险期间为一年,每次旅行最长保障期限为90天,一年的定义为一周年,即平年的365天,闰年的366天。

  阳光境外旅行保险计划经济款
  该产品被保险人年龄须为出生满30天(且身体健康已正常出院)至80周岁(含80周岁),提供医药补偿、慰问探访费用补偿、身故遗体送返等保障,但不承保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认定的恐怖分子或恐怖组织成员,或非法从事毒品、核武器、生物或化学武器交易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