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祝福金:自合同生效日起及以后的每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合同约定金额领取,直至终身。
养老金:合同约定领取年龄时,每年可在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领取合同约定的养老金,直至终身。
祝寿金:合同约定领取年龄时,可以领取一笔金额等于已支付的主险保险费总和的祝寿金。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若身故或全残,主险及附加险根据保单的现金价值领取保险金。
大学教育金:在18/19/20/21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可分别领取合同约定的保险金。
创业婚嫁金:在25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可领取合同约定的保险金。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太平洋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