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金
初次发生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的,将按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初次发生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定义的骨和关节软骨恶性肿瘤、脑脊膜和脑恶性肿瘤和白血病, 将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基础上,额外按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身故,将按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①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所在的保单年度数与合同约定的交费期限二者中的较小者×110%;②身故时已交的主合同和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之和×110%。
满期保险金
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将按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①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限×110%;②满期时已交合同和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之和×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