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富稳盈两全保险条款包括的内容较多,其中有投保范围、保险期间、责任免除、宽限期等。

  投保范围
  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28日至60周岁。

  保险期间
  合同的保险期间自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合同约定的终止时止,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太平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1的除外;
  4、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15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太平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太平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因发生上述第2至7项情形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或因被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导致投保人身故或全残的,太平将不予豁免保险费。

  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17,太平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