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失业保险有职工和单位共同缴纳,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缴费比例
  1、失业保险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
  2、失业保险费率降低不会影响个人福利待遇,还可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办理流程
  1、接收档案
  首先单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应当书面告知职工有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为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在解除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缴费记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失业人员档案材料报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其次将接收档案信息(如:姓名、性别、参加工作时间、失业时间、原单位名称等)录入微机。
  2、发放《失业保险登记表》
  失业人员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内本人携带解除合同的文件及身份证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登记表》。超期的,如果是单位原因造成的应由单位出具证明,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
  《失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整后回原单位加盖公章,并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三张交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4、待遇审核
  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规定》对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进行审核,在失业人员登记表中注明。失业人员登记表一份存入失业人员档案,一份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整理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