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
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为投保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三十日至七十周岁。
犹豫期
自您书面签收合同之日起十日内为犹豫期。在犹豫期内,请您认真审阅合同,您可以在此期间申请解除合同。申请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信泰收到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之日起,合同终止,信泰将在扣除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但信泰对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信泰约定,并载明于保险单上。投保时的基本保险金额须符合信泰当时的投保规则。
合同第一个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等于合同基本保险金额;自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合同各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在上一保单年度保险金额的基础上递增3%,即合同当年度保险金额等于合同上一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1+3%)。
保险费的支付
合同保险费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或分期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为三年、五年、十年、十五年或二十年。 合同保险费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和信泰约定,并载明于保险单上。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在每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支付其余各期保险费。
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的,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六十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信泰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您在宽限期届满后仍未支付保险费的,合同自宽限期届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