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失业保险单位缴纳1.5%,个人缴纳0.5%,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且个人不能单独办理失业保险。

  缴费标准
  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从2016年1月1日,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从2%降至1.5%,个人从1%降至0.5%,惠及12331人,全年为单位和个人减负347万余元。

  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