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住院起付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一级和未定等级医院200元;二级甲、乙等医院550元;三级甲、乙等医院850元;异地(市境外)住院1000元。住院支付比例: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档90%,二档93%;一级和未定等级医院一档82%,二档88%; 二级甲、乙等医院一档80%,二档84%;三级甲、乙等医院一档70%,二档80%;异地(市境外)住院一档55%,二档65%。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一档150000元;二档180000元。
报销流程
第一步:参保人持身份证、参保凭证社会保障卡(证)到定点医院办理住院就医,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由定点医院归入病历档案中。
第二步:参保人员入院时,须向就诊定点医院缴纳自费预付金,预付金额由定点医院根据病情确定。
第三步:参保人员在各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期间,患者或家属应在每日发生的住院费用清单上签字确认并按手印留存。
第四步: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手续时,直接与该定点医院结算住院期间个人自负部分。由患者或家属在“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按手印并留存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