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成都生育保险参保条件的用人单位和职工,需要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等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办理条件
  (一)企业及其职工;
  (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在本市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四)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五)没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城镇自由职业者;
  (六)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
  (七)外地驻蓉机构及其职工;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地区人员,不可以参保生育保险。

  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成都市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
  4、《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
  5、劳动合同;
  6、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它有关证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