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市民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符合条件者发放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款。

  报销材料
  1、职工的《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
  2、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三张)(并加盖公章);
  3、出院诊断正明(紧急抢救应出具紧急抢救诊断正明)、《大病统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菏泽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及《住院费结帐单》(住院报销凭正);
  4、 特种检查、特种治疗或使用贵重药品的应出具审批表;
  5、门诊患者需出具诊断正明、大病统筹处方及菏泽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
  6、转院治疗应提供由院方大病统筹办公室出具的转院正明;
  7、大病医疗统筹规定的其它材料。

  报销流程
  1、患病住院后,应在住院7日内(须在出院前)将住院日期、医院名称、病区床位、疾病诊断等住院信息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医疗终结后,在联网医院即时结算;在非联网医院住院的,参保人员持发票、费用明细汇总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对应医疗机构级别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