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失业保险金领取,市民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会按规定标准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

  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按滨州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滨州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滨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领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领取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地址:
  滨州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府右街37号
  滨城区社会保险事业处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渤海九路528号
  惠民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山东省惠民县文安路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