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范围
1. 恶性肿瘤治疗: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恶性 肿瘤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以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
2. 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
3. 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4. 精神类大病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 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报销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
2、参保人医保证或医保卡;
3、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报销流程
1、参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及申报病种所需材料到规定的定 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2、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3、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淄博市基 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盖章后生效发放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