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比例
为解决住院病人的实际需求,减轻个人负担,在现行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德州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医院分别提高2个百分点。一级医疗机构报销由85%提高到87%,二级医疗机构报销由75%提高到77%,三级医疗机构报销由60%提高到62%。
报销流程
1、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疾病诊断证明书、费用明细清单等材料前往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医保机构受理后,予以审核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
注意: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