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每年会跟新规定的,单位需严格按照最新要求为职工缴纳社保,以确保职工的基本权益。

  缴费基数
  2016年基数审核和稽核工作从2016年6月20日开始至8月30日结束。参保单位应按2015年度(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的单位缴费基数申报。缴费职工个人以本人2015年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费基数申报。申报数低于我省上年度在职工月平均工资60%(2910元)或高于300%(14549元)的,按2910元或14549元申报,工资总额的构成以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为准。

  缴费比例
  企业养老保险:单位18%、个人8%;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20%
  医疗保险:单位7%、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1.4%,个人0.7%
  工伤保险:单位为0.2-1.9%,职工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为0.5%,职工个人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