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材料
1.济南市户籍人员(含非济南市户口且愿意在济南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1)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3)非济南市户口且愿意在济南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需提交本人申请、居住证(暂住证)
2.外地户籍人员
(1)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非济南户籍)》(一式两份,人社局、社保局网站下载);
(3)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暂住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