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12732元,下限为2547元;缴费比例单位在0.5%—19%之间缴纳,个人在0.5%—8%之间缴纳。

  缴费基数
  抚州市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保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为月缴费基数,即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547元;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为月缴费基数,即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2732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个人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