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医保报销,参保人员需要携带医疗费用明细清单、费用结算单据、医保卡等材料前往医保机构办理结算手续,成功后即可按照具体比例获得赔款。

  报销比例
  第一次住院600元,参保职工在一个统筹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一次降低200元,最低不低于200元,医疗照顾人员的起付标准减半执行。在本地住院:三等乙级及以上医院报销90%,其它医疗机构报销92%(在职职工);三等乙级及以上医院报销92%,其它医疗机构报销94%(退休职工)。转外住院:在职职工住院医疗费用报销88%,退休职工住院医疗费用报销90%。

  报销材料
  住院:出院诊断书、住院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住院费用结算单据(发票)、医保卡、工行卡(折)、身份证;
  门诊:诊断书、用药明细、化验单、影像资料等诊疗材料。

  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上述办理材料到医保局审核结算→初审、终审审核签字→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