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生育保险报销,市民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然后携带所需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并且办理时限为15天。

  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报销材料
  分娩的:
  1、《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最好提供北京的生育服务证,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提供外地正规的生育服务证)一份、复印件两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4、《医疗蓝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5、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6、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7、《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8、《生表一》两份,男方女方单位均加盖公章;
  9、《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10、《生育报销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
  计划生育的:
  1、《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2、《医疗蓝本》原件、复印件两份;
  3、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人工流产的需注明孕几周)原件、复印件两份;
  4、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5、《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6、《生表一》两份,加盖公章;
  7、《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报销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新余市渝水区城北毓秀西大道人力资源市场14楼
  电话:0790-6736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