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区失业保险金

湖州市区开展失业保险金发放情况检查

  为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各项支出符合国家相关制度、法律的规定,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转,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失业保险基金检查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51号)和《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失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的通知》(湖人社发[2011]116号)的文件精神,日前,我局及时成立失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小组,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认真细致地对市本级失业保险基金制度建设情况、2010年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以及2010年失业保险基金使用和支付情况进行了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以随机抽查和查看台帐为主。检查小组随机抽取了市就业局2010年2月、10月台账作重点检查;抽查了月河街道、龙泉街道、仁皇山街道、菱湖镇、练市镇、埭溪镇共6个基层劳动保障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失业确认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签字(盖章)及资料卡片建档情况;并在2010年享受社保补贴的48家企业中随机抽取了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浙江大东吴汽车电机有限公司、金陵药业浙江天峰制药厂、浙江正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马物流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浙丝二厂有限公司共6家企业作了实地检查,重点对其补贴款的入账及支出情况进行审核。检查过程中,专项检查小组还随机选择一定数量的失业人员进行电话询问。

  此次检查结果表明,本市失业保险基金运作总体状况良好,基金的使用效益得到了较大的发挥。失业保险金、特殊补助的发放标准及发放程序符合条例及内控制度的规定,台帐资料齐全。失业保险科和街道(乡镇)经办人员能充分利用信息系统资源共享条件,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与中止业务时能严格按照科室制表,街道审核,科室复核,个人签名(或盖章)的职责分工执行。企业稳定就业社保补贴申报详实,操作规范,到账及时,专款专用,财务各类支出科目清晰完整、装订整齐,无多发错发现象,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与各界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