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失业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单位缴纳1.5%,个人缴纳0.5%,并且个人不能办理缴费业务。

  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5%缴纳
  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0.5%缴纳

  缴费方式
  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由单位向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数额,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按规定缴纳。

  办理地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厦门市长青路劳动力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