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生育保险报销,市民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办理待遇结算,符合条件者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报销材料
  1、《黄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二份;
  2、流产、生育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3、《生殖保健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产假期间办理的《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按0.4%费率缴纳的单位无须提供);
  6、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提供住院病历、出院小结(加盖医院的医务公章)、医疗费用清单或住院清单1份;
  7、流产的:提供《生殖保健服务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流产诊断证明书1份;单位证明1份;
  8、生育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1份;委托家属申请的,须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份。

  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