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普通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较为宽泛,包括火灾、爆炸、雷电、冰雹、雪灾、洪水、海啸、地震、地陷、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以及外来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暴风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结构倒塌造成保险财产的实际损失,或者为防止灾害蔓延发生的施救、整理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均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但保险人对于战争、军事行动或暴乱,核辐射和污染,被保险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行为使电机、电器、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而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造成本身的损毁,存放于露天的保险财产及用芦席、稻草、油毡、麦秸、芦苇、帆布等材料作为外墙、屋顶、屋架的简陋屋棚遭受暴风雨后的损失,以及虫蛀、鼠咬、霉烂、变质、家禽走失或死亡等,不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