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材料
1、领取失业保险金通知单
2、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失业人员身份证
4、失业人员市民卡
5、失业人员户籍证明
6、《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7、《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领取流程
1、被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六十天内,先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后到区劳动保障管理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
2、区劳动保障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在一周内报市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审核;此后将核准结果及相关事项告知本人,同时出具失业保险金领取“通知”书。
3、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失业保险金从核准之次月起按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