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失业保险金领取,市民需携带材料去经办机构登记申领,材料审核通过后于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领取时限及领取地址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镇江市京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江苏镇江京口路18号
  电话:0511-89980302
  镇江市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御桥巷1号
  电话:0511-81988300
  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场西路159
  电话:(0511)88992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