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失业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单位缴纳1.5%,个人缴纳0.5%。

  2016年至2018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2%下调至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1.5%下调至1%,个人缴费比例0.5%不变。南通市从4月份开始调整缴费比例,1—3月多征收部分将在后期进行退费或核减。

  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