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工伤保险赔偿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到四级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并且赔偿的标准主要根据伤残等级划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标准,按照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级伤残为27个月;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五级伤残为18个月;六级伤残为16个月;七级伤残为13个月;八级伤残为11个月九级伤残为9个月;十级伤残为7个月。

  一到四级伤残津贴:
  以本人工资为标准,一级伤残90%,二级伤残85%,三级伤残80%,四级伤残75%,按月领取。

  生活护理费
  以本统筹地区上年度社平工资为标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3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按照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