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承德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与待遇标准有所改变,其中缴费比例目前调整为0.5%,0.7%,0.9%,1.2%,1.5%,1.7%,1.9%,2.5%,企业可自行选择。至于待遇标准,伤残津贴每月至少增加160元。

  缴费比例
  2016年,按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冀人社发〔2016〕10号)文件规定,承德市原四档行业风险类别对应调整为八档行业风险类别后,基准费率执行全省统一的八档费率,一至八档工伤行业风险类别基准费率分别为:0.5%,0.7%,0.9%,1.2%,1.5%,1.7%,1.9%,2.5%,而该政策自2016年8月1日零时起执行。

  待遇标准
  享受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人员,在现行领取金额的基础上,每人每月一级伤残增加260元,二级伤残增加240元,三级伤残增加220元,四级伤残增加200元;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增加额五级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六级每人每月不低于160元的标准为其增加伤残津贴。调整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统一协调到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人员每月生活护理费,分别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