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失业保险金领取,市民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去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符合条件于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

  办理材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
  2、《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认定表》(初次申领);
  3、职工本人身份证及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