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大病医疗保险有着自己的报销比例,一般它的起付标准为2.6万元,最高可报销80%。至于报销流程,参保人员只需携带相关资料到社保机构申请即可。

  报销比例
  目前,石家庄居民大病医保起付标准为2.6万元。也就是说,保障对象个人自付医疗费数额在2.6万元及以下的,大病保险基金不予赔付;超过2.6万元的部分,分段确定赔付比例。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大病保险赔付最高限额为18万元。按照规定,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是指大病报销起付标准部分的合规医疗费。而合规医疗费,是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其中在住院方面,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线标准为400元,可报销80%,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标准为600元,可报销70%,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标准为900元,可报销60%。

  报销流程
  (一)参保居民发生大病医疗费用后,应在医疗费用收据开具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到本人选定的社保机构申请报销大病医疗费用,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二)社保机构受理申请后,按照石家庄市居民大病保险的有关规定对医疗费用进行审核。
  (三)社保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及报销款支付。报销款的支付原则上采用银行卡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