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失业保险金领取市民需要携带户口簿和劳动合同等材料去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审核通过之后于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

  领取材料
  1、终止或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文件(原件);
  2、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复印件;
  3、档案托管证明;
  4、档案托管机构行政介绍信;
  5、档案托管机构经办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明;
  6、托管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

  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