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失业保险金领取,满足条件的市民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去就业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审核之后凭银行卡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流程
  一、用人单位从职工失业之日起3日内,为职工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自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报就业管理中心审核登记部进行档案审核和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二、职工自失业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逾期未登记的,视为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①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两张二寸照片到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恢复失业登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②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就业失业登记证》及银行卡到户籍所在区失业保险科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
  二、失业保险金按月领取,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第二个月开始,每月11-20日(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不顺延)本人凭《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审验,说明接受培训和求职情况,无正当理由不说明情况的扣发当月失业保险金。26日以后,凭银行卡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