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山东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有所下调,现为1.5%,而这会使单位每年少缴20亿元的保费,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

  山东省作为人社部、财政部东部7个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省份之一,山东省就出台了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其中基金支付能力满足24个月待遇的统筹地区,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费率分别下调50%,即费率由3%降为1.5%;基金支付能力不足24个月的适当下调缴费费率。

  山东省人社厅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全省来看,每年可使缴费单位少缴失业保险费达20亿元,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目前,山东省失业保险待遇分为三个档次:900元/月、850元/月、800元/月,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待遇,最多能领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