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
  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中,阿勒泰地区有的已经实施,如取消离退休证明材料提取要件等;有的虽然实施,但有限制条件,需研究是否取消,如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阿勒泰地区规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上年最低工资”;还有的如“公积金用于装修”,则需要对现有政策做大的调整。
  在没有阿勒泰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可证明装修行为真实的前提下,自取得普通自有住房权属证明之日起,可以按一定额度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的装修,提取额度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贷款材料
  (一)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
  (二)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借款人已婚应当提供配偶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和婚姻关系证明;单身职工应当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
  (三)个人信用查询函;
  (四)合法的购、建自住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资料;
  (五)职工购、建自住住房所需费用的首期付款证明;
  (六)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
  (七)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贷款条件
  (一)个人按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且缴存账户当前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对于阿勒泰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曾在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的情况,其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时间应根据原缴存账户所在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信息给予认可;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阿勒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合法的购、建自住住房合同(协议)以及有关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四)职工购、建自住住房应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五)申请贷款自签订购、建自住住房有效合同(协议)之日起,多层住宅一年内有效、高层住宅一年半内有效;
  (六)借款人能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条件;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