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
  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异地可购房: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异地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也可直接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哈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直接将所购买房屋在购房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手续。
  “二套房”执行首贷政策,利率不上浮:职工购买“二套房”,首付只需按首套房付20%,利率不上浮。
  还款额度提高至60%:借款人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应控制在60%以内。

  贷款流程
  1、申请受理:申请人持填妥的《哈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资料》和原件,到购(建)房屋所在地的哈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的县(市、区)管理部(办事处)咨询办理申请。
  2、贷款审查:哈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查,10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给予贷款的意见。
  3、签订贷款合同:哈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经审贷会审批同意的申请人开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通知》,哈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到委托银行办理借款合同手续。
  4、贷款发放:受委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发放贷款,贷款资金通过转账方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