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提取额度
  1、购、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房价总额;购二手房、商品房全款付清的,提取金额不超过房价;全款未付完的,提取金额加首付款不得超过房价。
  2、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特困家庭子女上学的、大病就医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提取流程
  1、职工申请: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将相应的支取凭证资料交到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
  2、单位初审:单位核实无误后,将加盖财务印鉴章的《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支取审批表》和支取证明资料(原件),《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凭证要素填写齐全,必须由本人签字,支取凭证资料的复印件需粘贴在《支取审批表》第一联后做附件,两人(含)以上办理部分提取时,还需打印《支取清册》,一并提交到住房公积金归集部门,若办理公积金个人账户销户的还需打印《利息支取书》。
  3、审核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部门对单位提交已打印好的业务表单、凭证资料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加盖公积金业务章。对符合条件未打印业务表单的,公积金承办人员进入公积金管理系统根据单位经办员提供的职工账号进行支取操作,打印业务表单并盖章。若公积金个人账户销户,则还需计算利息,打印《利息支取书》。每次支取额必须在购房合同、契税发票、借款合同等支取证明资料上注明。
  4、支取办理:单位公积金经办员对公积金归集部门审核批准支取的,将业务表单提交银行支取现金或开具存款单。职工领取住房公积金时须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