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住房公积金提取市民要满足条件,并且应提前了解提取材料和提取流程,这样可以缩短提取时间,并且不会影响其他业务的办理。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不包含装修、装饰、小修、中修等)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4、职工家庭没有自住房产,其家庭租赁普通自住住房(不含车库、铺面)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5%的;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失业职工的;
  5、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6、职工因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7、农村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回原籍务农的;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提取流程
  步骤一:
  贷款申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向管理中心办事窗口领取或在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表》一式二份,并填写相关信息。
  步骤二:
  办理提取手续:职工持《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表》、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1、职工居民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
  3、《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表》;
  4、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