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材料和提取流程都有严格的规定,市民要熟悉了解,这样在办理时才能轻车熟路,缩短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时间。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自住住房的;
  3、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家庭租赁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收入30%。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
  7、因单位破产、转制等原因已下岗并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符合女性满40周岁(含40周岁),男性满45周岁(含45周岁)或连续工龄满25年以上的;
  8、直系亲属户口在外地,本人在梅州挂职的干部,异地购房的;
  9、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职工调离本市的。

  提取材料
  1、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2、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3、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提供相应材料。

  提取流程
  1、到管理中心领取《梅州市职工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
  2、填写好表格后到单位盖公章及单位预留银行财会印鉴章;
  3、将填写好的表格及需提供的材料送回公积金中心审批;
  4、凭本人身份证、公积金存折到公积金中心领取支票;
  5、凭支票、身份证、公积金存折到银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