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人民政府的正处级事业单位。2012年4月经批准成立中心党委。现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贷款管理科、归集执法科、资金核算科、财务科、内审稽核科、监察室、科技信息科、行政保卫科等10个科室,下辖邵东、新邵、隆回、洞口、绥宁、城步、武冈、新宁、邵阳县、城区等10个县市区管理部,工会、妇委会、共青团按相关章程配备。市、县两级实行统一人、财、物管理,统一资金运作,统一内部管理制度。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承担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