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有严格规定的,满足条件的市民要清楚提取流程,这样办理时可以缩短时间,提高办理效率。

  提取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提取流程
  提取人持填写完整的《郴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审批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和提取相关资料,到各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夫妻双方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双方持身份证和结婚证等证明前来办理。提取人提出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办结。如对审批意见持有异议,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议和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