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享受价格上面的优惠,但是,市民要满足贷款条件,并且备足材料按照流程才能顺利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均在黄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4)在国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完全产权的自住住房,具有相关真实有效的合同或证明文件;
  (5)购买商品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6)借款人购买二手房办理贷款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及《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7)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
  (8)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存在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本息,且不存在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归还的其他债务;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材料
  基本材料:
  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
  2、结(离)婚证;
  3、个人征信证明:夫妻双方各一份,到人民银行或指定银行(中行湖滨支行、工行赤壁支行、农行东门支行)打印;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材料:
  一手房:
  1、房管局出具的房屋登记查询证明(证明住房套数);
  2、个人征信证明:夫妻双方各一份,到人民银行或指定银行(中行湖滨支行、工行赤壁支行、农行东门支行)打印;
  3、购房预付款税务发票;
  4、已生效的购房合同;
  5、借款人单位保证函;
  6、如果是期房,购房合同需在房管局网上备案;如果是现房,须提供房产证及契税发票复印件一份。

  贷款流程
  步骤一:
  贷款申请: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领取《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步骤二:
  办理抵押:借款人携担保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办事处填写担保书。
  步骤三:
  签订合同:由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红安办事处、委托银行三方签订《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步骤四:
  贷款发放:由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转到开发商账户内,并通知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