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额度
  1、职工办理部分提取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当月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余额,提取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100元的缴存余额;职工办理销户提取的,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2、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能大于实际支付所购住房的价款、建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当期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之和或租金限额。
  3、河池住房公积金提取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未提取期间偿还的贷款本息之和。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已还的贷款本金。
  4、提取用于租赁住房租金的,支付房租提取额=(月住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5%)×支付房租月数,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家庭收入的50%。
  5、因重大疾病提取的,河池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为个人自负的部分。

  提取流程
  1、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填写《河池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由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单位初审后将初审合格的申请人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受理的提取证明文件及提取金额进行审核,3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4、对批准支取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单位财务账户,由职工在单位财务部门领取。
  注意事项
  (1)职工不得用同一份证明材料重复提取或弄虚作假套取住房公积金。凡发现采取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河池公积金中心将及时收回,并记录作为职工办理贷款时判断职工信用程度的依据。
  (2)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河池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可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单位办理,单位经督促后,在15日内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将通过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程序或其他法律手段予以办理。
  (3)配偶因购建住房、大修住房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部分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除按以上内容准备本人资料外,还需要提供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用A4纸复印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