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
  百色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指出,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也可累计几年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实际缴纳的住宅物业费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则只可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能超过住户缴纳的实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费用。
  新政在公积金提取条件方面也给予了放宽,今后,配偶、父母或子女可享受“亲情提取”,即可用直系亲属的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实际发生额。缴存职工及其共有产权人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全部付清房款(不含贷款)或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之内可以一次或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百色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能超过首付款实际发生额(不含贷款)。
  新政还对提前还贷提取年限进行了延长,并对二手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年限进行了相应调整,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贷款购买二手房,抵押年限为35年与房龄之差,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房龄超过30年(含)以上的二手房暂不办理公积金抵押贷款。

  提取流程
  1、职工填写《百色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提供 合法有效的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单位。
  2、由单位授权委托代办人员收集材料进行初审单位审核。
  3、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管理部)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管理部)审核。
  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领导审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科(管理部)将款项转入职工所在单位。
  5、职工到所在单位领取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