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
  《北海市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实施办法》将提取公积金支付房款的原期限延长了一年,并且不再对提取者的购房所在地及购房套数做限定;首次将装修纳入公积金提取的范畴内,并在两年提取期限的基础上增加了三年,使缴存职工在以购房名义提取后,还能有三年的缴存额用以装修房屋。
  《北海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实施办法》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赁一套住房的房租。缴存职工最高每月可提取800元,而少了对租房合同备案、完税凭证、正规发票等条件约束,意味今后无房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将更具可操作性、更加方便快捷。
  另外,新政对公积金贷款政策也做了较大调整,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35万元调至40万元,申请贷款期限由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放宽至两年内。新政调整为缴存职工家庭可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即“认贷不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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