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河南省公积金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拆迁安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4、离休、退休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患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大疾病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河南省公积金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