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铁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当地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依法管理住房公积金的独立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独立核算。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核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管理工作。
  铁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身为成立于1992年10月的铁岭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3年11月更名并由副县级升格为正县级事业单位。2008年4月,依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省人社厅批准铁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信贷科、筹资科、稽核科等五个职能科室;在中心城区的银州区和铁岭新城、西丰县、昌图县、调兵山市、开原市、清河区设置7个正科级办事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单位网站:www.tlgjj.com.cn
  服务热线:12329
  举报投诉: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