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享受价格上面的优惠,但是,市民要满足贷款条件,并且严格按照流程办理。

  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楚雄州行政区域内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4、家庭此前累计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在二次以内,情况属实且在付款期内;
  5、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由有按揭合作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住房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6、购买新房并已订立《商品房购销合同》及已付清30%(首次购房)或60%(二次购房)的首付款;购买二手房已经办理过户手续;自建住房已取得自建自住住房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贷款程序:
  1、申请人填写《楚雄州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购建住房贷款审批表》,所在单位及建售房单位签署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
  2、申请人将《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受托银行初审;
  3、受托银行将材料报送州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信贷员复审(材料不全告知申请人)、复审后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科长审核;
  4、信贷科科长审核后提交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贷小组会议审批;
  5、窗口首席代表审批盖章,并通知申请人到窗口取件(以上环节15日内办结);
  6、申请人携相关材料到受托银行网点办理后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