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新余公积金提取额度。

  提取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审核盖章的《新余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证明其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产权共有人以直系亲属(父母和子女)名义购买自住房的,须提供证明其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不在同一户口薄的直系亲属,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5、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原则上应由本人或单位专管员办理;委托他人提取的,受委托人还须提供身份证和合法的委托代理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提取流程
  1、个人申请。职工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审核并出具证明。职工所在单位对职工申请予以核实,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在《新余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3、管理中心审批。管理中心根据职工所在单位报送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并自受理提取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
  4、办理支付手续。经审查符合提取的,管理中心依照核定的提取额度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