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条件
  1.具有三明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2.借款人所在单位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3.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5.借款人购买的是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
  6.借款人在2003年1月1日之后未办理过三明公积金贷款或仅办理过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贷款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
  3、婚姻情况证明;
  4、住房公积金存折复印件;
  5、三明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6、个人信用报告;
  7、根据不同贷款情形,还需相应的材料。

  贷款流程
  1.借款申请:借款人填写《三明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银行审查:受托银行审核借款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
  3.中心审批:受托银行将审核后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信息证明材料及审核意见报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县(市)管理部(以下简称中心);
  4.签订合同:经中心审核同意的贷款,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
  5.办理担保手续: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抵押的房产需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6.办理划款手续:三明公积金贷款手续办理完毕,中心在借款合同约定贷款之日将贷款资金划入银行账户内。